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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4043亿 在人大批准限额内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吴秋余)财政部预算司22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4043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9269亿元,专项债务74774亿元,政府债券181478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2565亿元。
据悉,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7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185.08亿元。
据悉,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7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185.08亿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
加快实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机制、大力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对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立行立改守住底线 切实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凸显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坚定决心。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要求、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配套制度、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加强组织领导7部分。